穗建筑〔2022〕958號
各相關單位:
現將《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水利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工作的通知》(粵發改法規函〔2022〕1484號)轉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自2023年1月1日起,發布招標公告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,應按照粵發改法規函〔2022〕1484號文提前發布招標計劃,招標計劃發布時間應提前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30日,發布的內容包括招標人(項目法人)、項目名稱、招標內容、合同估算金額、招標公告預計發布時間等。我局以往相關規定與粵發改法規函〔2022〕1484號文不一致的,按粵發改法規函〔2022〕1484號文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2年1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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